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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答

 
留言姓名:  郭建英
E_mail:  a191985@126.com
电   话:  13810630261
地    址: 
留言内容:  孙律师您好!
在10年前左右,村子里分过一次地,当时我们家的地已经够了,但是,因为分的地理位置不太好,所以当时和村长协商,把剩余的一块地也划给了我们,但是没有入帐。但是我们一直种到现在,请问这块土地,是不是我们的,现在这块地要征用,我们应该不应该和其他人一样拿到补偿款!!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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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首先要确定,把剩余的一块地也划给了你们是否合法,如果合法则属于事实承包,但这一部分定性为责任田还是商业性承包,则利益不同
 
留言姓名:  小陈
E_mail:  c200507201115@126.COM
电   话:  13321797481
地    址: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
留言内容:  尊敬的孙律师:
  您好!我是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彬定村委的村民。2011年5月,广西北海炼油厂异地改造工程,卫生防疫区征收到了我们村。在整个征收过程中,房产基本一样的人,所得到得补偿大部一样!主要表现在签定协议越迟的,价格远比之前签的要高!拿我家与我堂哥家为列:同样是四口之家,可以肯定的是:他的房产远不比我家多!然,最后工作组跟他签订的协议中,他家的补偿款远比我家多!我家补偿70万,他家补偿80多万!这是何等的不公平!这事我们该如何维权?第二,我们是2011年8月签订的协议,协议上写着: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5天内补偿款赔付到位。然到今天为止,我们尚没能取得政府一分的补偿款。倒是村干部或一些有所谓关系的人,在补偿款和到款时间上都优于我们!这样的现象我们该如何维权!!北海政府我已不再相信!跪谢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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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这属于合同纠纷,可以协商或诉讼,且后来这补偿更高,可主张变更合同
 
留言姓名:  田生
E_mail:  1147238028@qq.com
电   话:  15167113851
地    址:  重庆市石柱县
留言内容:  孙律师:您好!由于我哥在外地买了房,我父亲于05年去给他看小孩,我在外面打工,同年我就回老家把房屋卖给同组的人,土地也一起写了转让给他。现在我父亲想回家收回土地,自己耕种,合同是这样写的:房屋买卖合同。甲方:xxx。乙方:xxx。
  通过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房屋,猪牛圏,烤房,水电,全卖给乙方         二,甲方将土地,山林  长期转让给乙方。三,如有退耕还林甲乙双方各一半,但退耕还林必须由乙方领取。四,甲方将一切价值8000元财产卖给乙方。五,乙方于合同之日将8000元现金一次性付清。六,甲乙双方必须遵照上述执行,如有一方改变,陪损失16000元。此合同一式两份,长期有效。   甲方:xxx。乙方:xxx。2005年11月22日  。希望咨询一下土地转让是否违法,我可以要求收回吗?98年的土地证是我们的,今年重新确权,土地证也是我们的,当时组长在,签字的,但没有经过村委会,和政府变更登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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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宅基地及其房屋一起转让给同组人,很难推翻。至于农村承包耕地是转让、转包,程序是否合法等则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合同不明确的,从维护承包人利益角度有切入点
 
留言姓名:  孙先生
E_mail:  547382724@qq.com
电   话:  13220779996
地    址:  山东枣庄
留言内容:  部队占用我们5个村的土地3000余亩,现在部队已撤走,我们能否能要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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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原先的关系、性质、手续等基础关系不明
 
留言姓名:  王某
E_mail:  lhqh1226@163.com
电   话:  02587633525
地    址:  江苏
留言内容:  孙律师您好:
  ,请教一下:某县招商引资,我们被招商过来开办企业,用地当时是和该县签订了一个置换协议,地址在该县的经济开发区。但是除了一份协议外,没有任何如土地证、房产证,现在已经三年了,因目前企业初期发展,税收达不到该县制定的要求,我想问一下,该县是否有权力任意将土地收回?跪求,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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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土地是不能随便收回,但你作为物权人需要尽快完善权利手续,江苏各地对于土地税收强度内部规定与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有必然关系
 
 
留言姓名: 杨先生
E_mail:  hcxby@163.com
电   话:  13135619313
地    址:  湖北
留言内容:  我家的房子是小区的一楼,在路边上,房产证是住宅,但我现在租给别人营业,办理了房屋出租的工商营业执照,现在小区要拆迁,请问是按住宅房拆迁还是按门面房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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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住宅估价,营业损失等应予补偿,估价时结合房屋利益最大化
 
留言姓名:  崔世范
E_mail:  1096339494@qq.com
电   话:  13333864608
地    址:  南阳市宛城区中原商贸城
留言内容:  河南省南阳市中原商贸城位于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是2005年南阳市宛城区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建成于2006年,于2007年以后陆续投入使用。有近330户,1000多口人。现如今中原商贸城的农贸市场刚刚形成,2013年3月正式接到南阳市宛城区红泥湾镇政府通知,要于近期进行拆除重建,由中达公司进行商业开发(无任何拆迁批准文件,乡政府口头上说拆迁),请问作为业主,我们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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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土地性质、用途?项目是否合法需要论证,原则上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如果确需拆除,且不属于侵权,300户就可以找协议另一方,还涉及规划等问题,需要详细论证,确定维权方案

 
 
留言姓名:  甘
E_mail:  1320486176@qq.com
电   话:  18725848388
地    址: 
留言内容:  请问下我占地了,我的户口是农村的,儿子老公是城市户口,像这种情况他们父子能得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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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各地政策不同,允许自治原则,司法上关注是否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对应待遇,但北京某些村自定政策,反而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