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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征地维权终圆梦


【案情简介】:本团队因代理湖南省新田县8户涉及非法买卖土地和土地纠纷引起的寻衅滋事刑事案件成功,该县龙泉镇漆山行政村第三村民小组、第四村民小组派出代表与孙事龙律师商谈解决多年积累下来的两组土地事宜。了解得知,两村民小组位于县城,自1992年起,县政府以建工业园为名开始征两组土地280亩,经过近二十年以各种理由陆续占地、征地,原有580亩耕地只剩下60多亩,村民认为,多次征地补偿标准偏低,曾采取上访、到政府门前聚众等各种手段抗争,并发生过有10人因阻碍征地被刑事拘留、1人被判7年严重事件,但政府把土地出让给开发商并没有因此停止,现两村共同聘请专业团队解决长期以来的土地纷争,且一并委托刑事案件申诉。
【办案掠影】
第一招,摸清家底,查历年征地批准手续。我国《土地管理法》自1986年颁布,1998年修改《土地管理法》时关于征地批准权统一归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第三村民小组、第四村民小组最初征地发生在1992年,后来陆续征过,办案人员就通过搜集资料,基本查明两村土地总面积、每次征地时间、亩数、补偿标准、政府所进行的程序等,从中发现,大部分征地行为没有公开手续,特别是98年修法和2001年《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后,存在不发布或只发布一个征地公告现象,代理律师果断决定,从政府征地程序入手。
第二招,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并进行诉讼。先由村民代表到国土部门主动查询信息,同时,书面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关于两村所有的征地批准手续和一书四方案及程序资料等。国土局感受到事态严重性,想通过调解提高补偿标准化解矛盾,律师提出诉讼和调解同步进行,不久,法院判决国土局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其实,国土局在征地时未完全办理手续,无法履行判决书关于提供所有的征地资料职责,从而为谈判带来主
第三招、村民自发集体维权,阻止施工。尽管法院判决国土局败诉,政府在进行调解,但开发商仍然进行着建设活动,村民们以土地有争议,要求停止开发,并让年长者自发到现场阻止在本村的用地行为,政府以前是抓人判刑,现在律师介入,一方面前面的刑事案件正申诉,另一方面政府知道本身土地违法,在现行法律环境和律师作用下,数个开发商暂停施工,政府主动启动协商解决程序。
第四招、边协商边就请求撤销开发商所领取的国有土地,也提起诉讼。这次,开发商也急了,在法院审查起诉,帮助政府协调的大背景下,所有案件得以和解
【达成协议】
1、把所征两村土地返还数十亩建设用地给村民,由村民自己开发或通过其他方式实现更多利益。
2、政府负责办理返还土地涉及的相关手续,即商业开发所需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设计图纸、施工许可证等,免除一切费用
3、    协议约定,村民可以自己开发、可以合作开发、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能够把土地转化为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