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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变更登记的程序应当如何进行?

 
(1)由用地单位和个人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填写申请书,交验有关变更土地证件;
(2)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书及有关文件进行审核和实地验证;
(3)经审查批准变更,更换或更改有关土地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