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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提高被征地农民保障

苏州市进一步提高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水平。实行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征地报批时统一由所在地政府预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补偿款足额进入财政专户,凭银行进帐单进行征地手续申报,专款专用。项目批准后由财政直接划拨,保证补偿安置资金及时发放农户手中。实施多种补偿安置方式,将被征地农民中第二年龄段人员全部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体系,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享受待遇。第三年龄段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进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体系,第四年龄段人员按月领取征地保养金。第三、四年龄段人员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民政部门对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