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010-57278289
案件代理电话:
        13910394137 (孙事龙)
        15210574122(律师助理)
邮箱:fdclawyer@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011室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以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对挂牌时间以及价格调整有什么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18条规定,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